一、在設計拉深沖壓件時,要注明必須保證外形或內形尺寸,不能同時標注內外形尺寸;帶臺階的拉深沖壓件,其高度方向的尺寸標注一般應該以底部為基準;
二、對于半敞開及非對稱的空心沖壓件加工時,應考慮設計成對稱(組合)的拉深件,然后將其剖切成兩個或更多個零件;
三、考慮到拉深工藝變形中的規律,拉深沖壓件加工中一般存在上下壁厚不相等的現象;(即上后下薄),一般拉深件允許壁厚變化范圍為0.6t ~1.2t,若不允許存在壁厚不均現象,應該要注明好;
四、需要多次拉深成形的工件(h>0.5d),其內外壁上或帶凸緣拉深件的凸緣表面,應允許存在沖壓件加工拉深過程中產生的壓痕;
五、壓痕除在結構上有特殊的要求,一般應盡量避免異常復雜及非對稱形狀的拉深件;
六、拉深沖壓件口部應允許稍微有回彈情況,但必須保證裝配一端在公差范圍之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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